假日預約結婚登記
★本所預約結婚登記申請須知及網路預約申請單
- ※需一方設籍本鄉或雙方在國內未曾設籍在國內結婚者始可使用本系統預約結婚登記
- 一、依98年3月9日修正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得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戶政事務所應依結婚當事人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前項指定之結婚登記日不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規定之辦公日。亦即,如預約假日結婚登記,則結婚生效日為該假日。
- 二、預約方式: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辦理結婚登記,採事先預約制,請於辦理登記前以電話、傳真、網路、臨櫃或郵寄等5種方式向本所預約:
1.電話、臨櫃方式:應於結婚登記前1個辦公日完成預定。預約專線03-3201922分機851。
2.網路、傳真方式:應於結婚登記前2個辦公日完成預定。網路預約請填妥下方申請書表單後傳送,傳真電話03-3509710。
3.郵寄方式:33345桃園縣龜山鄉自強南路99號。 - 三、應備文件:
1.(結婚書約)(經2位證人簽名或蓋章)
2.國民身分證。
3.戶口名簿。
4.相片:最近2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新式規格)。 - 四、辦理項目:
1.換、補發身分證
2.遷徙登記
3.戶籍謄本
4.結婚證明書 - 五、辦理方式:
結婚雙方當事人攜帶所需文件至一方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 六、相關書表及作業規定如附件:
1.結婚登記預約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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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結婚書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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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籍配偶取用中文姓名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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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完整輸入以下表單,增加處理效率!有 * 的項目務必填寫。 )




